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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清分机消毒模块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清分机消毒模块项目(招标编号:ZDA-SZYC-202302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1家供应商,为我行提供纸币清分机消毒模块、加装等服务。

1.2采购估算金额为34万元。

1.3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为所投标清分机消毒模块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及所投产品有效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注: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为有效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的清分机消毒模块销售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计),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合同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以上要素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2.4.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以及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截图。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与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及收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企业营业执照、缴费凭证、领取文件登记表(
下载该附件,可先在无须注册登录查阅公告的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和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gddaan.com)网站中下载)、拟报名的采购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发送邮件至15815818013@139.com,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廖小姐  报名咨询电话:15818039901。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陈天生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高新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621700332007620630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注:招标文件只接受银行电汇、网银支付。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及投标人简称。项目负责人核对资料及到账情况后将招标文件发至贵公司邮件预留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206栋西座二楼225会议室(苍松大厦对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gddaan.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项目负责人:陈天生、赵文杰,15815818013,15815818013@139.com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010-68857747,psbccgts@psbco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3

 

公告附件:领取文件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