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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2019-2020年非油品商品物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2019-2020年非油品商品物流配送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邀请

受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的委托,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就“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2019-2020年非油品商品物流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承包单位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现拟根据2018年实际发生的商品物流配送业务量情况,开展2019~2020年非油品商品物流配送服务采购工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终配承运商。

2.2招标范围拥有5辆或以上的车辆 ,单车装载量至少为1.5吨货车的配送车辆(即车辆管理机关登记承运商为车主的车辆)。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万元。

2.4服务期:2019~202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真实有效;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提供近3个月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7)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投标人近三年(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17日至 2019 723日,每日9:0时至12:00时,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萝岗敏捷广场C7号楼1102室)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8 6 10 00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00  10  00 投标文件递交至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萝岗敏捷广场C7号楼11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bidcenter.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gdzbtb.gov.cn/login)、达安股份(http://www.gddaan.com/)等上发布招标公告。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达安股份公告为准。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址:深圳市北环大道7001号深圳石油大厦16-23层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3510362260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塔20层

  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80080619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安全问题;在项目当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